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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修订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05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征兵工作责任目标考评暂行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征兵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学校于2018年制定印发了《贵阳中医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规定》(试行)(后因学校更名,文件修改为《贵州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规定》(试行)),现根据需要,对此《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相关优惠政策如下:

一、学籍优抚待遇

1、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将为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

2、学生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经教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转入下一年级其他专业学习。

二、学业优抚待遇

1、学生退役复学后,可以免修体育、国防与军事理论课程,学校给予规定学分,考试成绩按“90分”计算;对已修完体育、国防与军事理论课程的,可申请该类课程成绩异动,成绩低于“90分”按“90分”计,高于“90分”按实际成绩计。

2、在校生应征入伍,退伍复学后可免修在校期间的第二课堂学分。

3、对于退役的在校生,复学后为其再提供1次以往未及格科目(含补考)的补考机会,补考通过后,不计入补考科目总数。

4、对于入伍退役复学的在校生,实习可优先分配到学校附属医院。

5、非医学类专业,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服役期间算实习,可申请参加同届毕业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及毕业考试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复学后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6、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针对在校期间不及格的科目,经学生个人申请、教务处审定,为其设“绿色通道”,提供学业帮扶,达到要求的,通过学校获取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审核后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违纪处理未获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除外)。

7、时珍学院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时珍学院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奖励优抚待遇

1、在校生入伍退役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5000元(精准扶贫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0元),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一次性奖励20000元。

2、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及视力矫正手术证明,享受一次性视力矫正手术费用补助5000元。

四、考研优抚待遇

学生退役后,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评优评奖优抚待遇

1、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无违纪、无补考、无体测不达标条件的,经评议通过,可享受当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占班级名额)。

2、学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优秀学生等其他评优评奖中,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六、附则

1、学生在校应征入伍,除享受我校优抚政策外,同时享受国家和兵源地规定的优抚待遇。

2、本规定适用于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且列为我校征兵指标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3、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相冲突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武装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