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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感动校园十佳学子”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树立“崇德尚能、励志笃学、勇于创新”的学生典型,用身边的榜样和事迹感动学生、激励学生,让同学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感动校园十佳学子”评选及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思想上积极上进,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

  2.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立志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事迹突出,能在广大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标准自主开展评选,具体推荐候选人名额如下:

  基础医学院:5人 药学院:5人 护理学院:4人

  针灸推拿学院:3人 骨伤学院:2人 医学人文学院:2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2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2人 研究生院:2人

  体育健康学院:1人 信息工程学院:1人

四、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推选出的“感动校园十佳学子”候选人需填写申报表(附后),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审核候选人相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2.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本院系的“感动校园十佳学子”申报表(纸质版)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3.学校将于11月21日前完成对所有上报候选人的评选工作;

  4.为了在我校广大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和“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学生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对校级“感动校园十佳学子”进行广泛宣传并召开校级表彰大会,表彰大会将于12月7日晚在花溪校区大礼堂举行。

  此次贵阳中医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学子”评选及表彰活动,对挖掘和树立我校优秀学生典型,更好地在广大学生中弘扬正能量,教育、启发、鼓舞广大学子,促进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全校广大学生中营造立志成才的浓厚氛围。

附件:贵阳中医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学子”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部)

2016年11月3日

附件贵阳中医学院2016年 “感动校园十佳学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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